2021年1月1日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正式施行。這部新中國歷史上首個以“法典”命名的法律,作為“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”,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。
民法典中,哪些法律點值得關注?今天,我們通過熱播劇《裝臺》《平凡的榮耀》《三十而已》中的劇情,一起來看看。
關鍵詞①:家庭暴力
連線熱播劇:《裝臺》
《裝臺》劇照
在電視劇《裝臺》中,裝臺工人順子的女兒菊花稱,自己的母親當年被順子用鐵鉗打跑,還不時拿出沾有血跡的鐵鉗指責順子,阻止已經離異的他再婚。
然而事實的真相又是怎樣的呢?為證明自己清白,順子將鐵鉗送到公安局申請DNA鑒定,結果顯示鐵鉗上的血跡是順子自己的。其實,順子不是家庭暴力的施暴者,而是受害者。菊花的母親當年也不是被順子打跑的,而是與人私奔。
于是,警察對順子說,他可以報案,追究菊花母親的刑事責任。
那么問題來了,在家庭暴力面前,像順子這樣的無過錯方怎樣保護自己的權益?我們一起看看民法典怎么說。
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,導致離婚的,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:(一)重婚;(二)與他人同居;(三)實施家庭暴力;(四)虐待、遺棄家庭成員;(五)有其他重大過錯。
因此,除了追究菊花母親的刑事責任外,順子還可依據民法典的規定,要求菊花母親支付損害賠償,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。
為更好保護婚姻關系中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,民法典新增“有其他重大過錯”的情形,作為損害賠償的兜底條款。婚內出軌、與他人婚外生子等,都可認定為過錯情形,可以請求損害賠償。這一規定擴大了離婚損害賠償制度的適用范圍,有利于更好發揮法律對良好家風、家庭美德、家庭文明的正面引導,弘揚社會公平正義。
關鍵詞②:保護肖像權
連線熱播劇:《平凡的榮耀》
《平凡的榮耀》劇照
在電視劇《平凡的榮耀》中,投資公司實習生李小賢在游戲項目模擬投決活動上,推薦了一款面向職場女性的解壓游戲。
項目闡述時,李小賢通過游戲人物頭像替換功能,將偷拍到的女同事照片合成制作為游戲人物頭像,并公開進行演示。對此,該女同事十分氣憤。
李小賢的行為是否侵犯了女同事的肖像權?一起看看民法典怎么說。
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條第一款規定,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丑化、污損,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。未經肖像權人同意,不得制作、使用、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,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。
民法典刪除了民法通則第一百條“以營利為目的”的構成要件,加大了對肖像權的保護力度。也就是說,只要行為人在沒有征得肖像權人同意就使用他人肖像,不論出于何種目的,都可能會侵害肖像權。
劇中的李小賢,雖然并非為了營利,但他擅自使用偷拍的同事肖像合成制作為游戲人物頭像,并進行了公開演示和展示,也涉嫌侵害同事的肖像權。該同事可以根據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規定,起訴要求李小賢承擔消除影響、賠禮道歉等責任。
民法典明晰了肖像權保護的內涵及外延,對肖像權保護規范進行了充實與豐富,構筑起更嚴密的法律之墻。
關鍵詞③:買賣不破租賃
連線熱播劇:《三十而已》
《三十而已》劇照
在電視劇《三十而已》中,剛剛結束旅行回到家中的王漫妮,還沒來得及歇口氣,就看到接下來的一幕:房東想賣掉房子,不僅帶著中介過來看,還要求王漫妮趕緊搬走。
王漫妮激動地說:“我才剛交過房租啊!”房東未予理會,執意退還剩下的租金,讓王漫妮搬走。
那么,在這種情況下,王漫妮只能搬家嗎?民法典是如何保障承租人權益的?
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規定,依法成立的合同,受法律保護;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,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,應當承擔繼續履行、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。
劇中,王漫妮租的房子還在租期內,房東無權以賣房為由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。被房東要求搬走時,王漫妮有權直接拒絕。若房東執意要求她搬離,王漫妮可以向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,要求房東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其損失。
其實,租客不走房子也能賣。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條規定,租賃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占有期限內發生所有權變動的,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。
如果房東想賣房,可以將房屋出租情況如實告知買方,由買方概括繼受房東與王漫妮之間租賃合同中的權利義務,與王漫妮建立新的租賃合同關系。民法典明確了“買賣不破租賃”原則,有利于維護良好的租住秩序,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。
此外,民法典還明確了關于承租人優先承租權和優先購買權的規定。在房子租期滿后,承租人有權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;在房東出售房子時,有權在相同條件下優先購買。這些規定都對承租人權益起到保障作用,減少了租房的擔憂與煩惱。
正如一些網友所說,民法典是一部“寶典”,遇到問題可以找法說理,解決問題可以依法辦事。民法典是人民權利的宣言書,更為維護人民權益織密防護網。這個元旦如果你不出行,宅在家里追劇,順便學習一下民法知識,也是個不錯的選擇。
追劇也普法,明天咱們接著聊!(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劉芳源 廈門市集美區紀委監委)